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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银行联合个别银行推出“首套六成五按揭+零点五成消费贷”
一家注资担保公司员工表示,新产品叫“加成贷”,以前还叫做“估值贷”,预计周末前后就不做了
■本报见习记者刘萌
每年下半年,全国各省对于银行个人消费贷的排查工作大体量展开,银监会等管控部门也采用了一系列举措严格监控消费贷等资金流向房地产,并且成果明显。
虽然,进入2018年,购房“加杠杆”方式又发生了。近日,《证券时报》记者调查发现,部分地产中介和风投担保公司联合部分分行推出“首套六成五按揭+零点五成消费贷”、“首套六成首付+一成消费贷”、“二套四成按揭+三成消费贷”以及“二套二成首付+五成消费贷”的方式,解决购房者首付不足的问题。
中介和风投担保公司揽客
元旦过后,《证券时报》记者接到的推销电话又多了出来,且大多都是和贷款相关。其中有关“购房首付三成”的新业务推销引起了本报记者的注意。事实上,在上海地区,无论是首套房还是二房子,按照现行制度首付是不可能仅有三成的。
根据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银监会北京监管局、北京市住建委、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于2017年3月17日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强商品住房销售和差异化贷款制度的通知》要求,居民家庭名下在上海市已拥有1套住房,以及在上海市无住房但有商业性住房按揭记录或公积金住房信贷记录的,购买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超过60%,购买非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超过80%。居民家庭名下在本市无住房且无商业性住房按揭记录、公积金住房信贷记录的,购买普通自住房的执行现行首套房政策,即首付款比例不超过35%,购买非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超过40%(自住型商品住房、两限房等制度性住房除外)。按照通知规定,此项制度自2017年3月18日起执行。
对于本报记者的问题,一家注资担保公司的业务员表示:“此类业务在几年前也发生过,属于银行的阶段性业务,此次再次启用还没有一个月,预计进行到新年前后结束,主要对于优质用户走量。”
这位业务员解释道:“这是银行的新产品,银行给配的资金。对于购入二房子普通房屋,按照现行制度商业信贷四成,银行再配个产品加三成,就做到七成贷款了。其中商业贷款部分贷款期限最高为25年,二套房房贷利息按照现行制度为基准利率上浮20%,配资金部分最长贷款期限为10年,贷款利息按照基准利率上浮10%执行。两个分期申请同时面签,按揭借款部分先贷款,半个月后‘加成部分’再贷款。买房人只应该和商家协商好放款时间就可以。”
在《证券时报》记者询问下,这位业务员表示:“‘加成部分’为消费贷,和以前业务的差别是,这个新产品只做一次抵押,按揭借款和消费借贷同时面签。如果购买二套非普通房屋,则根据‘按揭借贷二成+消费信贷五成’来满足首付三成;即使购入首套普通房屋,则依据‘按揭借贷六点五成+消费贷款零点五成’来满足首付三成;即使购入首套非普通房屋,则根据‘按揭借贷六成+消费信贷一成’来满足首付三成。‘加成部分’的放贷利率均为基准利率上浮10%。”
只是,“加成部分”的借款总额有上限规定,已婚购房者上限为200多万,单身购房者上限为100万元。除此之外,贷款者还需缴付“加成部分”金额的1.5%作为手续费。
《证券时报》记者以购房人的身份向某地产中介咨询了此项业务:“我据说那时二房子可以首付三成,具体是如何操作的?”
面对记者的难题,一家房屋中介的工作员工表示:“近期可以这么操作,您看中的房子在那个区域,总价多少,我来给您做贷款计划。”
某地产中介的经纪人还告诉《证券时报》记者:“这项业务对贷款人的利润要求并不高,只应该覆盖贷款总额的1.5倍就可以加按揭贷款,同时即便贷款人能提交合理的薪水证明,工资流水部分可以由贷款公司来包装,不应该额外缴纳手续费。”
一家与某地产中介颇有渊源的注资担保公司的工作员工在记者暗访时表示:“这个新产品叫‘加成贷’,以前还叫做‘估值贷’,预计周末前后就不做了,最晚到一月份末截止。”
只是,尽管本报记者一再询问,中介的工作员工和风投担保公司的业务员仍然不乐意告知合作的银行是几家。
“4+3”等方式涉嫌违法
今年3月24日,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银监会北京监管局、北京市住建委、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四部委曾联合印发《关于开展北京地区住房贷款业务风险管控的通告》,要求各商业银行要按照“了解你的用户”的方法,加强对客户的尽职调查,认真核实购房人首付款资金来源,对使用“首付贷”等金融产品加杠杆的用户,应拒绝领取贷款。同时,各商业银行应重视消费贷及其它无担保信用借贷的管控,严禁以消费贷、个人经营性担保等名义贷出资金用于支付购房总价。
1月13日晚,银监会公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取缔银产业行业乱象的通知》、《进一步加强取缔银产业行业乱象的意见》和《2018年整顿银产业行业乱象工作要点》,明确了8个重点整治方面,给出了22条工作要点,违反宏观调控新政、影子银行和交叉金融产品风险等被列为2018年整治的重中之重。这22条重点整治领域“点名”了违反信贷政策和违反房地产市场制度的顽疾:将治理违规将表内外资金直接或间接、借道或绕道投向股票市场;直接或变相为房地产企业支付土地购置成本提供各种表内外融资,或以自身信用提供支持或通道;向“四证”不全、资本金未足额到位的商业性房地产研发工程提供融资;发放首付不合规的个人住房信贷;以充当筹资渠道或贷款通道等方法,直接或间接为各种机构申领首付贷等行为提供便捷;综合消费借贷、个人经营性担保、信用卡透支等资金用于购房等。
然而,“按揭借款+消费贷”模式,实际上是在给贷款客户“加杠杆”,用“同时面签”、“一次抵押”来掩饰该流程的不合规。
《证券时报》记者查阅多家银行消费借贷借款协议了解到,对于贷款种类一般有如下承诺:只能用于贷款人或其经营企业解决正常经营资金需求或贷款人个人合法消费。您须确保不借助本协议项下担保从事包含但不限于诈骗、欺诈、赌博等违背国家法律规章的违法活动,不用于投资股票、期货、债券、房地产等国家管控部门禁止银行借贷进入的领域,且不用于注册企业和投资收购等市值权益性投资。简单来说就是,消费贷不得用于房地产等投资领域。
只是加按揭贷款,在暗访过程中,多个业务员为了推动借贷,告知本报记者“业务合规”、“流程正常”。
(刘萌)
本文源自证券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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