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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则上远程续贷流程及申请材料(无需现场签订合同)
1.1原则上应为借款学生的父母;
1.2如借款学生父亲因为残疾、患病等特殊状况失去劳动素质或民事行为能力的,可由借款学生其他近亲属成为共同借款人。
1.3如借款学生为孤儿,共同借款人则为其监护人、或是自愿与贷款学生共同分担还款责任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如共同借款人不是借款学生家长或其监护人时,应为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3.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共同借款人户籍原则上均在本县(市、区);
4.未结清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学校助学贷款)的欠款学生不能成为其它借款学生的共同借款人。
四、申请贷款所需材料
(一)首次贷款
所需材料:
1.借款学生与一同借款人各自的身份证原件;
2.录取通知书(或学员证)原件;或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3.户口簿原件;
4.《贷款申请表》原件。(《认定表》原件,如有)
(1)借款学生注册“学生在线平台”进行分期申请后导入并打印《国家研发银行生源地借贷申请表》。
(2)已通过预申请的首贷学生无需进行家庭经济困难资格认定生源地助学贷款登录,未进行预申请的首贷学生注册“学生在线平台”实事求是填写并导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作为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根据申办贷款。
(二)续贷(可选择现场续签协议或远程续签合同)
1.现场续贷流程
所需材料:
(1)申请人本人的身份证原件;
(2)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签章的《申请表》原件。
2.远程续贷流程(无需现场签订协议)
学生登录“学生在线平台”提交续贷申请,如果县中心开通远程受理权限,则学生可以选择“网上签署协议”,网签合同待县中心远程审查后,学生注册“学生在线平台”下载或打印受理证明,交高校录入回执,完成续贷流程。
五、助学贷款政策
(一)什么是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研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向高等教育阶段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教师(含本科生)发放的、在教师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申请的助学贷款。生源地借贷为信用担保,学生和父母(或其监护人等)为共同借款人,共同分担还款责任。
(二)贷款额度
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教师(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高专教师、预科生):每人每月申请借款数额不少于12000元,不超过1000元;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月申请按揭额度不少于16000元,不超过1000元。学生办理的助学贷款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费用和住宿费,超出个别可用于填补日常生活费。
(三)贷款期限
贷款期限原则上按全日制本二本学制年限(在校生按学制剩余期限)加15年确认生源地助学贷款登录,最长不少于22年。学生正常学制毕业后起初按年度偿还本息,毕业后第三年开始按年度偿还借款本息和费用(毕业以前为第一年)。继续攻读更高学位的贷款学生,需前往县级资助中心申请还款计划更改和就学信息变更,可以在就读之后再次享受财政补贴。按照国家相关条例,生源地借贷不得展期,请老师们按照自身升学情况选取适合的贷款期限。
(四)贷款利率
执行美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分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同期三年期以上放款市场价格利率LPR5Y-30个基点(即LPR5Y-0.3%)。每年12月21日按照最新LPR5Y调整一次。
(五)贴息政策
根据国家相关条例,借款学生在校期间的本息全部由财政补助。学生自毕业以前9月1日起开始按年度偿还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