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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助学贷款不良率提高至不超过16000元地方财政负担是否增加
经济早报北京9月14日讯(记者李华林)14日,国新办召开吹风会,介绍进一步加强国家助学贷款制度有关状况。记者知道到,全日制普通本二本学生每人每月申请按揭额度由不少于8000元将增加至不少于12000元;全日制研究生则由不少于12000元增加至不少于16000元。
据介绍,在高等教育阶段,我国已产生了政府主导、学校和社会积极参加的“奖、贷、助、勤、补、免”全方位救助制度。国家助学贷款是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顺遂完成学业的一项重要资助制度。“随着经济社会演进和内部环境变迁,国家助学贷款制度实行也面临部分新政举措应该调整、管理有待加强等弊端。”财政部主任助理欧文汉表示,财政部、教育部、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家助学贷款制度的通知》,对国家助学贷款制度作了进一步微调完善,新政策从每年冬季学期起执行。
有人担心,国家助学贷款限额提高后,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分期额下降,还款会得到影响。国家助学贷款不良率会不会上升?
财政部科教和文化司主任黄家玉表示,政策要求的国家助学贷款数额是指每名学生每月最多可贷到的钱,是一个限额,而非一个固定的数额,学生可依照自己去年需缴付的费用、住宿费或者家庭经济情况等,在数额范围内自主确定。“关于增加助学贷款数额后还钱压力问题,财政部、教育部做了反复测算,结果显示,学生还款压力差异不大,不会由于贷款数额的降低而造成贷款不良率大力度上升。”黄家玉说。
国家助学贷款限额提高后,财政补贴也相应提高,那么,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是怎样分担的?地方财政负担是否降低?
“在国家助学贷款中涉及财政赤字的,不仅是财政补贴这一项,部分风险补偿金也必须由财政来分担。”欧文汉表示,这两个别资金的央地承担情况,可依照大学隶属关系、学生生源地等原因分为两种国家助学贷款网,一种是中央大学学生分期产生的补助,以及应由财政承担的风险补偿金,全部由中央财政承担。
另一种是地方学校教师贷款造成的相关成本分摊,具体又分为三大类:第一类,校园地助学贷款国家助学贷款网,也就是入学后在大学申请的放贷,其形成的补助和应由财政承担的风险补偿金由地方财政承担。第二类,在本省份就读的教师在自己家门口办理的生源地助学贷款,产生的补助由地方财政承担,所需风险补偿金拨款由中央民政和地方财政按比率分摊。第三类,跨省就读教师申请的生源地助学贷款,产生的补助和风险补偿金由中央财政承担。“总体计算下来,生源地助学贷款补贴和风险补偿金,中央和地方财政赤字的比列大约是各占一半。”欧文汉表示。
至于这次政策调整对地方政府财政赤字的制约,欧文汉表示影响并不大。“虽然贷款数额减少会相应缩减贷款规模,增加地方财政承担的补助,但在增加借贷额度的同时,生源地风险补偿金比重也做了相应缩减,调减为当时贷款出现额的5%,这块由地方财政承担的资金总额相应提高。这样一增一减,全国算总账,基本可以对冲,地方财政赤字不会有大的降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