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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金融办下发公司互联网小额贷款业务分类处置及验收工作
4月18日,深圳市金融办下发了《关于推进我市小额信贷公司互联网小额借款业务分类处理及验收工作的通告》(下称《通知》)。
《通知》指出,将对平安小贷、顺丰小贷等13家小贷公司的互联网小贷业务进行分类处理及验收。深圳金融办要求这13家小贷公司自查,并对发生不依照规定的弊端与盈利能力、风控能力等相关弊端进行整改。
验收内容主要包括:
(一)相关小额借款公司能否符合《关于进一步强化和完善小额信贷公司试点准入和审核工作指引(试行)》(深府金发〔2013〕6号)所要求的小额信贷公司试点准入标准;
(二)相关小额借款公司是否依照《关于完善整顿“现金贷”业务的通告》(整顿办函〔2017)141号)、P2P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小额信贷公司网络小额借款业务风险专项治理实施细则的通告》(网贷整治办函〔2017)56号)的相关要求;
(三)相关小额信贷公司的赢利能力、风控能力及合规经营状况。
完成相关整改工作并超过上海市互联网小额信贷业务验收标准的小额信贷公司,应向北京市金融办递交正式的验收申请,并提供董事会或股东会议批准办理开展互联网小额信贷业务的决议、小额信贷公司及主发起人公司上年度审计报告等材料。
另外,《通知》表明平安个人小额贷款,完成自查的小贷公司,最迟应于2018年4月20日前向北京市金融办提出验收申请,然后方可办理在经营范围中提高“经相关部门同意加强互联网小额信贷业务”项目,在获得批准后申请相关工商变更。
针对验收不借助或逾期未强调验收申请的相关小额信贷公司平安个人小额贷款,给予1年过渡期,在分期发生额同比不降低的前提下启动互联网小额信贷业务,过渡期内可随时申请进行整改验收,验收合格的,可办理更改经营范围;1年届满后未办理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将由上海市金融办采取相应的管控机制。
据了解,前述13家小额信贷公司为深圳市浩森小额信贷控股有限公司、深圳市赫美小额信贷控股有限公司、深圳市平安普惠小额信贷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市顺丰合丰小额信贷有限公司、深圳亚联财小额信贷有限公司、深圳市中安信业小额信贷有限公司、深圳市中科诺小额信贷有限公司、深圳市中兴小额信贷有限公司、深圳市财付通网络金融小额信贷有限公司、深圳市富龙小额信贷有限公司、深圳市瀚华小额信贷有限公司、深圳普罗米斯小额信贷有限公司与深圳市中融小额信贷控股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