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商人揭这起专业化10起典型案例侵吞企业10余亿资产

2023-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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澎湃新闻记者常正尚通讯员王金艳杨占厂

一个商界“女强人”,在八年时间里,一步步滑向“黑社会女老大”的深渊。她伙同他人成立投资公司,向银行工作员工行贿,骗取大额借贷,然后再高利转贷、暴力讨债,侵吞企业10余亿资产,致使多个公司跑路、破产。

据悉,江苏省检察院公布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10起典型案例,“周某某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位列其中。

2020年10月,徐州市铜山区法院对周某某(女)等人做出二审宣判,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敲诈恐吓罪、诈骗罪、贷款欺诈罪、非法关押罪、寻衅闹事罪等罪状,判处周某某有期判刑二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力四年,并处追缴个人全部财产。后周某某等人提起起诉,同年12月20日,二审驳回维持原判。

该案是全国扫黑办挂牌督办的“钉子案”“骨头案”。随着诉讼开审的尘埃落地,徐州检察机关向澎湃新闻()揭秘了这起专业化程度高、隐蔽性强的“新型套路贷”案件,从中亦可窥探出检察机关在揭示该案犯罪手法的过程中,探索金融领域涉黑案件申请的新方式。

甜蜜的毒药,噩梦的开始

据检察机关披露,2010年,47岁的河南商人马某来到北京经商,虽然在当地没有任何根基,但依靠自己多年攒下的资产,很快开设了两家企业,并出售了新心印刷公司(化名),名下资产过亿。为了缩减企业规模,急需资金周转的马某找到了周某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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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8月起初,马某先后三次向周某某共计借款700万。眼看马某到期不能还款,周某某提出,可以再次给马某签署一份900万的贷款协议,其中700万还掉此前的借款,剩下200万交纳费用,另外马某还能获得140万。此时,马某感到了“雪中送炭”的温暖。

转眼到了当时的12月,马某又找到了“财神”周某某。900万还没还,他又想趁机举债。对此,周某某答应下来,但强调一新方案:由周某某借2000万元给马某作为保证金,从银行开出4000万元的承兑票据。拿到支票后周某某可以麻烦“贴现”,让马某随即获得钱。

马某欣然应允,拿到钱就付清了周某某的900万及2000万元保证金,自己仅剩下近1000万左右,作为流动资金。尝到甜头的马某,在往前的三年时间里,多次用相同的方法向银行“办新贷还旧债”。不过,每办一次,到手的现金就少一大块。徐州检察机关告诉澎湃新闻,其间,周某某多次逼着马某用房屋、土地抵债。

殊不知,周某某的“引君入瓮”演成为了“甜蜜的毒药”。2011年8月,当马某继续向周某某借款2000多万时,周某某提出,要用马某名下新心印刷公司的股权作质押。可是,到了承诺日期,马某没能还上钱,又想向周某借款2000万保证金从工行开承兑票据,但现在受到了反对。他害怕股权要被周某某弄走,设法借来2000万元汇入了银行保证金的账户。

没想到,承兑票据没有被批出来,为了躲避股权过户手续,马某匆匆躲到外地。可最后他而是没有逃过股权过户的命运,周某某通过抢夺公章完成了相关手续。

检察机关在办案过程中看到,马某的遭受只是周某某等人推行“套路贷”活动的冰山一角。2010年至2018年间,周某某组织相关人员,在上海南京、安徽合肥等地实施诈骗借贷、高利转贷、敲诈恐吓等活动,致使多家企业停业、破产,上万人失业,10余亿资产被侵吞。

制造“有借无还”假象

2019年,在北京市整顿金融平台重点逃废债专项工作中徐州小额贷款,收到周某某等人“套路”侵吞对方巨额资产的举报。同年3月5日,徐州警方以受贿罪对周某案件侦查。

据中央政法委长安剑微信公号报道,周某某是北京当地有名的“女强人”。她成为商人获得荣誉无数,头顶着“全国三八红旗手”、徐州市文联副主任、市政协理事、云龙区政协代表等8个政治头衔。

2020年1月,警方以周某某等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等定罪,向检察机关移交审查起诉。

因为案情复杂,江苏省检察院从全国选拔6名业务教授组成指导组实地指导,徐州市院从全市派出10名精干力量组成专门办案团队。

面对数百册案卷材料,上文提及的马某名下的新心公司股权质押事件导致了检察机关的注意——该公司股权价值6000余万,马某用它质押贷款2000余万,周某之所以能获得这么悬殊的股权,是由于手握有4000余万的借款证明。可是,马某经常都是办新贷还旧债,4000万的额外借款从何而来?

“银行流水确实显示,周某某的款项向马某进入了4000万,而马某没有还钱的记录。难道银行流水还会说假话?”

正当专案团队身陷困境之时,团队成员阮军帮发现,每次周某某都从自己的账号给马某转账,但是马某却在事后向王某等人进入相应数额,而王某正是周某某的手下。从账面上来看,周某某借钱给了马某,即使马某还钱,也不能在周某某的账面上表现发生,造成“有借无还”的假象。

“后来,我们对22家企业的上千个账号、百万条银行流水全部进行了审查,发现有个别企业产生了‘有借无还’的银行流水,这些企业恰好都是有优质资产而被盯上了的,这无疑是骗局型的骗钱。”阮军帮说。

预设“断贷陷阱”豪夺股权

4000万元的借款是假的,那么当时借给马某2000万元并规定股权质押是否还有猫腻?面对检察官的调查取证,马某愤怒地说:“我的股权是如何被人弄走的?银行一定是周某家开的。”

马某一直想不知道,明明自己借了2000万成为保证金,为什么银行不肯给他再开汇票,他担心周某某操控了银行。

在马某3家企业几十个账户、上万条银行流水中,阮军帮和他的队伍经过比对,还原了缘由。原来,在马某筹款向银行汇入2000万保证金后,周某某利用仍然控制在自己手中的马某的建行卡、网银转走了其中的800万,银行发现保证金不足,自然不能出具新的议付汇票。至此,周某组织的预设的套路贷“陷阱”被揭露。

2020年7月,检察机关以周某某、蒋某某等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罪,向徐州市铜山区法院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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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检察机关披露,周某某,1971年出生于南京沛县,父亲经商,从小耳濡目染经商门道。经历了第一次爱情的失利,她离职下海做起了贷款和货运煤炭的生意,积累一定经验后转战徐州。

据办案检察官介绍,在上海,周某某成立了自己的小额借款公司。她找到蒋某某,利用各自名下的公司虚构购销协议向分行贷款,再高利转贷给其他企业。借款期间,周某某不仅经常都要缴纳“贷款手续费”,由于贷款是以承兑票据的形式支付,周某某等人又创办“贴现”公司包揽汇票变现,再虚增“贴现费”,并故意延迟结算加收欠款“利息”,三项价格合计高达借款总额的10%以上。

当借款人无力还债时,周某某等人便操控第二轮、第四轮贷款偿债,直至借贷企业资不变卖。这时周某某等人就实施最终一轮“洗空”,目标直奔企业股权。

据检察机关认定,2010年起,周某某等人借助该种形式共骗取银行借款6700万元,骗取银行议付汇票差额4亿余元,造成银行损失8800余亿元。

“在从银行贷款的过程中,周某某组织借助打点银行工作员工、以帮助公职人员‘理财’为名,编织起一张为其庇护的‘金网’‘官网’,这两张网相互交织建立起周某组织的犯罪同盟。”阮军帮介绍。

据法院查明,2010至2018年间,周某某领导黑社会组织,采取向银行工作员工行贿、伪造贷款资料等手段,骗取银行大额借贷,向多家企业和个人高利转贷,谋取非法利益;还借助各种方式诱骗骗取、敲诈、盗窃企业、个人或金融机构资产,他们以行贿等手段谋求国家工作员工庇护,逃避查处徐州小额贷款,等等。

“‘打财断血’工作中,我们将具体罪名定罪与妥善处理赃物、查漏补缺与界定权属、定罪量刑与涉案财产‘三个同步进行’贯穿全过程,确保依法、合规、及时、正确处理涉案财产。”该案办案团队核心成员、徐州市检察院副检察长鲍书华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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