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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大做强国有融资担保体系服务实体经济
做大做强国有融资贷款制度服务实体经济
据悉,市政府办公室公布《沈阳市推动国有融资贷款机构服务实体经济五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以下简称《方案》),沈阳今年在已具有实施条件的行业园区举办“园区集合贷”试点,到2023年,全市封闭管理的行业园区实现“园区集合贷”全覆盖。
《方案》提出,沈阳将做大做强国有融资贷款制度沈阳无抵押小额贷款,到2023年沈阳无抵押小额贷款,全市注册资本10万元以上国有融资贷款机构超过2个,注册资本5万元以上国有融资贷款机构超过3个,注册资本2亿元以上国有融资贷款机构超过1个。
去年,沈阳在浑南区、铁西区、沈北新城、自贸区天津城区等已具有实施条件的行业园区举办“园区集合贷”试点。2022年,将在和平区、沈河区、大东区、于洪区、皇姑区、苏家屯区陆续推广“园区集合贷”,同时,在浑南区、铁西区的行业园区全面推开。到2023年,沈阳封闭管理的行业园区将成立起“政银担企”四方风险共担的“园区企业无担保借款”金融服务模式,推广推行园区集合授信、无抵押贷款、四方风险共担、企业即申即贷的服务体系,即推动“园区集合贷”全覆盖。
另外,全市还将成立担保费补助制度,研究制定担保公司对单户贷款总额500亿元及下面的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收取的贷款利率降至0.5%以下,对单户贷款总额500亿元以上的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收取的贷款利率降至1%以下的新政,并对担保费给予补助。试点之后对市技术融资贷款公司年降费补助资金不少于1000万元。到2023年,实现国有融资贷款公司对单户担保金额500亿元及下面的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收取的贷款利率降至零费率,对单户贷款总额500亿元以上的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收取的贷款利率降至1%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