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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考生家庭正因经济困难无法交出学费发愁(图)
高招录取工作已经开始,
所被录取的准学校生们在欣喜之余,
却有一个别考生家庭正因
经济困难无法交出房租而发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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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省教育厅知道到,今年河南省凡参与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考统一考试并被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且依照相关条件的江西籍学生,均可在户籍所在县(市、区)申领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获得助学贷款后,学生在校读书期间不应该分担费用,全部由财政补助。
资料图/图文无关
满足某些条件可办理助学贷款
去年,江西省在建档立卡家庭学生资助实现“零手续”的基础上,继续简化程序,取消助学贷款由家庭所在地县级或城区公安部门对教师家庭经济状况予以证明的环节,改为办理人书面承诺,进一步减证便民、优化服务。让学员和父母“少跑一趟”。
江西省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须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3、已被国家有关条例核准成立、实施高等文凭教育的一年制普通专科大学、高等职业学院和高等本科大学(含私立学校和独立大学)即将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新生或在读教师(含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
4、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父亲(或其它法定监护人)户籍均在本县(市、区);
5、符合下列特点之一,家庭经济困难,所能取得的薪水不从而支付教师在校其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1)乡村贫困户和城市低保户;(2)孤儿及残疾人家庭;(3)遭到灾难人祸,造成重大伤亡,无力负担学生学费;(4)家庭成员患有重大病症;(5)家庭主要收入创造者因故欠缺劳动能力;(6)无稳定收入的单亲家庭;(7)老、少、边、穷及边远乡村的贫苦家庭;(8)父亲两人或一方失业的家庭;(9)家庭年现金总产值超过8000元人民币;(10)其它贫困家庭。
助学贷款受理时间为7月初至9月份
针对首次贷款的学生可于5月初在网上预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贷款受理时间为每月7月初至9月份。
首次贷款的学员需注册学生在线服务平台完成登录并填写个人及共同借款人基本信息,提出借款申请,打印《申请表》并盖章确认。通过预申请的学生无需进行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打印《申请表》并签字即可。
未通过的学生还需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学生和共同借款人持《申请表》、高校招生通知书、学生和一同借款人的身份证和户籍簿原件及上述材料复印件到户籍所在县(市、区)教育局资助中心申请。持县级资助中心《受理证明》前往高校报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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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读之后无需承担费用
此外,全日制普通本二本学生最高贷款限额为每户每学年8000元,全日制研究生(含本科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最高贷款限额为每户每月12000元。获得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师生在读之后无需承担费用,毕业后支付本息江西生源地助学贷款,由学生和父母(或其它法定监护人)共同担负,贷款利息执行美国人民银行同期发布的同档次基准利率。
需要注意的是,贷款期限原则上按全日制本专科学制加13年确定,最长不少于20年。借款学生毕业或中止学业时,应与经办银行确定还款计划,还款期限按双方签订的协议执行。
在还款方面,学生应自毕业以前9月1日起开始按年度偿还本息,毕业后36个月之后为还本宽限期。还本宽限期内贷款学生只需归还利息,无需偿还本息。借款学生在贷款之后内江西生源地助学贷款,也可以提早部分或全部还款,但需要提前向银行提出书面递交。对提前还款的本息按协议承诺利率和实际使用天数计收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