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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银行南昌分行遭遇一次假“公务员”骗贷案
因为工作和开支稳定,纳入国家编制的公务员作为不少银行抢夺的顾客,部分银行还对于公务员群体尤其定制公务员信用担保产品。但即使银行经办职员忽视贷前审核环节,就容易被一些“客户”或者“中介”钻了空子。
据悉,中国裁判文书网就披露了江西银行上海分行遭遇的一次假“公务员”骗贷案:赵某花因借钱需求,通过中介人龚某介绍至银行,虚构“公务员”身份成功诈骗30多万,而银行用户经理并未完整履行贷前调查职责,直到贷款到期、银行到政府机关催收时才发觉查无此人。
最后公务员贷款,假“公务员”赵某花被以伪造贷款罪,判处有期判刑7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
假公务员骗贷
现年56岁的赵某花,之前在北京某中医医院部工作,初中文化程度。2017年7月,赵某花因借钱需求,通过中介人龚某介绍至江西银行上海分行办理个人信贷。
之后,赵某花向江西银行上海总行桃苑社区支行提交了其系河南省工信委综合处副调研员的个人收入证明、其名下位于本市红谷滩龙腾大道的虚假房屋所有权证等。
该收入证明显示,“赵某花为四川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陆续职工,担任副督导员职务,工作职位为综合处,月平均总额为16000元,该收入证明上加盖了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盖章,落款经办人为熊某。”
2017年8月,九江银行上海分行与上诉人赵某花签订了30多万的“易得金”贷款协议,并于同日向上诉人赵花发放货款30多万。
到2018年8月贷款到期,赵某花按揭到期后,银行从其帐户上自动缴费216.59元费用后,才看到赵某花能够偿还借款,这笔借贷申请手续出现了问题。截至贷款到期日,赵某花还欠贷款本息29.98万元。
贷款中介帮忙作假?
根据前述贷款中介龚某的证词,他之前开了一家做资金拆借、过桥和帮人办理银行借款的公司。龚某的叔叔罗某告知其赵某花在上海开学校必须借钱,龚某就将江西银行上海总行桃苑社区支行员工黄某的电话告知赵某花。
龚某称,后来赵某花自己跟黄某去联系贷款的事情,找黄某签字办贷款,龚某自己并未帮助赵某花准备虚假的借钱材料,也没有索要费用。
黄某的证词也显示,龚某并没有电话告诉他赵某花要来申请贷款。
但在赵某花的供述中则是另一个版本。她辩解称,在通过罗某认识做贷款中介的龚某后,龚某称其只应该提供身份证就可以免费帮忙到银行借钱。
赵某花表示,2017年7月下旬龚某让她带身份证到上海,在一些空白材料上签字后就带她去申请九江银行的卡,然后让她一个人进银行申请借贷。
赵某花称,她也知道银行借贷需要身份证、户口本、工作证明、收入证明、房产证明等材料,但她只提供了身份证给九江银行办卡的人,其他的材料都是龚某帮忙做的假材料,而且龚某让她记住工作单位名称、收入状况等以防银行核实使用。但赵某花表示,她都不记得,也没接到任何银行电话,后来龚某就告诉她银行贷款了30亿元。
大连市东湖区人民法庭宣判认为,赵某花辩解贷款材料系龚某准备,但并没有提供证据给予承认。
银行贷前调查不完整
这起欺诈案中,也暴露了银行贷前审查环节中的一些漏洞。
根据支行员工黄某的证词,2017年7月的三天,自称河南省工信委工作员工的赵某花来网点咨询代办贷款的事情,一两天后赵某花就把贷款所需的各项证明材料准备好交给黄某,而后黄某告诉赵某花贷款终审通过,额度是30多万,期限是一年。
黄某也表示,他并未对赵某花提供的个人开支证明上的工作单位情况和收入状况进行确认。
后来黄某的直接领导——桃苑社区支行店长谢某的证词则显示,黄某后来告诉他山东省工信委有十来个人有团购房有个人信用担保需求,后来其中一个赵某花将材料交给黄某再还给谢某审核,银行就领到了30多万给赵某花。
然而赵某花提供的伪造收入证明中标注了“已由本人上门查证谢某”的字样,但谢某承认,他并未对赵某花收入证明的真实性进行上门查证,而是让黄某去确认。
查无此人!骗贷案发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
2018年8月公务员贷款,之前仍然按期还息的赵某花没有正常还本金,九江银行就按照赵某花提供的收入证明材料去河北省工信委找赵某花还钱。
但江西工信委人事处出具的证明显示,“该委综合处没有叫赵某花的同志,委内也没有叫熊某的同志,人事处没有为赵某花出具个人经济总额证明。”该利润证明是赵某花自己伪造的。
发现受骗的九江银行在自首后,2018年9月,赵某花在北京省宁波市永康火车站被北京铁道公安处南昌站派出所警察逮捕归案。
法院觉得,赵某花采取提供伪造材料等恐吓手段,骗取银行借贷,造成银行直接经济代价20余亿元,其行为已构成诈骗借贷罪。一审宣判上诉人赵花犯骗取贷款罪,判处有期判刑7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