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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受理时间8月1日至
一、贷款申请受理时间
各县区现场集中受理贷款学生办理时间为8月1日至9月12日。
二、贷款受理对象
未进行预申请,但确因家庭经济困难需申办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教师,可以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以学生书面约定代替其家庭所在地乡、镇或城区公安部门对教师家庭经济状况的证明,作为申办贷款的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根据。
三、贷款限额、期限、利率
四、办理流程
(一)贷款网上申请
贷款学生须注册并登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信息平台”(),提交贷款申请。续贷学生应更新构建个人信息,填写续贷声明。续贷学生可以选择远程办理续贷生源地助学贷款登录生源地助学贷款登录,在经过支付宝人脸辨识用途进行身份认证后,确认提交续贷申请。办理续贷时,需要更改身份信息和关键就学信息的,需要新增共同借款人的,仍需携带相关书面证明材料到省级教师资助管理机构现场办理。
(二)贷款申请受理
1、首次贷款
学生和共同借款人(原则上为借款学生家长,如果借款学生父亲因为残疾、患病等特殊状况失去劳动素质或民事行为能力的,可由借款学生其他近亲属成为一同借款人)携带下列材料,前往申请地点领取手续。
(1)借款学生与一同借款人身份证原件。
(2)录取通知书(或教师证)原件或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3)户口簿原件(即使学生和一同借款人不在一本户口上,则需双方户口簿原件)。
(4)《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原件,未通过预申请的朋友需要携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原件。
2、续贷(可现场领取也可以网络远程办理)
(1)现场办理:学生和一同借款人可同时或三人到场领取,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借贷学生或共同借款人签章)原件。
(2)网络远程办理:选择网上立案学生,等待资助中心确定后,学生手机收到回执验证码即完成受理过程。学生可登录学生在线服务平台查询打印电子协议和立案证明,提请高校相关部门录入回执即可。(建议续贷学生选择网上立案,无需递交材料,无需到现场,即可完成贷款申请。)
(三)贷款学生账户开立
系统为贷款学生自动生成“支付宝”账户,用于生源地借贷发放和利息回收。
(四)贷款学生报到注册
贷款学生持《受理证明》或者回执验证邮件到医院报到,请学校迅速予以登录,并领取相关入学手续,贷款学生不必缴纳费用和住宿费。
(五)协议电子回执录入
各高校应于10月10日前,在平台录入回执信息,逾期未录入回执的放贷申请将被拒绝。
温馨提醒:各位准学校生,办理贷款时请佩戴口罩,主动向工作职员出示健康码,并监测温度,注意维持间距。同时,提醒广大学子一定要强化金融风险意识,提高警惕性和“免疫力”,防范各种电信、网络欺诈,不要随意泄露个人信息!
附:2021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各县区申请地点、电话一览表
为了方便工作开展,请大家曹县借款同学(仅限学生本人)添加工作员工微信:ym2021cx,添加时备注“姓名、入学年份、本专科、学校”,如“尙清华21专科山理工”,如果出现“添加不上”或者“添加人数更加经常”,请先保存微信号,过一段时间再添加。也可以扫码添加以下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