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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额信贷机构的成功条件
如果具备了开展小额信贷的条件,那么由什么样的组织来实施呢?世界银行扶助最贫困人口协商组织(CGAP,第20期)认为,经营比较好的小额信贷机构(MicrofinanceInstitutions,简称MFIs)、承诺给穷人服务的银行、或国际小额信贷机构都是很好的选择。致力于从事高质量小额信贷的机构需要承诺遵循以下四个基本原则:
提供长期的金融服务,或称持久性;
服务于大量的客户,或称服务的规模;
服务于穷人,或称服务的深度;
实现金融业务自负盈亏,或称可持续性。
世界银行扶助最贫困人口协商组织(CGAP)的调查显示,现存的金融机构在这些方面是欠缺的,或者将重点放到了其他方面。银行往往缺乏主动性和灵活性做出调整以满足小额信贷的需要。业绩良好的国际小额信贷机构很少,无法覆盖全部地区,它们可能会避免在高风险或低成功可能性的环境中经营。在这种情况下,捐助者(donor)可能会鼓励非小额信贷机构转人到小额信贷领域。这种方法需要充分的技术支持和机构发展,并把发展可持续的小额信贷机构作为最终目标。资金和能力建设的支持需要与明确的、便于监测的业绩指标相联系。捐助者需要将优先领域放在开发国家的小额信贷专门技能与领导能力方面,对同时提供非金融服务和金融服务的机构,则在各个操作层面(客户、体制、账目和管理)需要将其明确分开。
当小额信贷被当作专门的银行业务来开展,有长期的承诺并投人大量的资源,这种小额信贷更有可能成功。富有经验的观察者推测:在每20个考虑把小额信贷作为一种新服务的非金融机构中,只有一个能够或者愿意支付高成本,以满足可持续性所需要的操作原则。“孟加拉国乡村促进会的创始人发丝利•阿贝德(FazleAbed)评论到:“小额信贷系统工作自身带人了新的要素……如果小额信贷方法持续且有效的话,福利性组织软心肠的方法必须让位于硬心肠的专业方法,这种转变……可以在一个机构内产生压力,因此,机构需要接受和吸纳必要的变化。……机构的领导必须清醒地认识到机构需要承受的变化,并要求工作人员做好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