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贷款 浙江省人社厅回应第一财经采访:相关政策早在2015年就有了

2023-04-11
浏览次数:
返回列表

“大学生想创业,可贷款10万到50万,如果创业失败,贷款10万以下的由政府代偿,贷款10万以上的个别,由政府代偿80%。”

2月17日创业贷款,国家发改委举行新闻公布会,介绍支持上海省高品质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实施状况。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主任陈中在回答记者询问时说的这段话引发广泛关注。

浙江省人社厅相关负责人回应第一财经采访时表示,相关政策早在2015年就有了。今天公布会上的相关表态发言,基本精神和2015年7月印发的《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大众创业推动就业的看法》(下称《意见》)是一致的。相关制度在过去六十年的实践中略有迭代,目前在详细操作上早已相对成熟。

关于政策落地六年多的时间里,有多少创业者获益,代偿金额又有多少等问题,浙江省人社厅方面暂未作出详细回应。在否认媒体访谈时,浙江省人社厅方面只透露称,2015年迄今,担保基金扶持了一大批创业者,但没有赔付多少。

2015年印发的文件

这份2015年公布的《意见》明确,有创业要求、具备一定创业条件但缺少创业贷款的在校本科生、城乡劳动者设立个体工商户(含经认定的网络创业,下同)的,可申请不少于30多万的放贷;合伙经营或成立企业的,可适度增加贷款额度。

在简化贷款发放手续,健全呆坏帐核销办法上,《意见》提出,贷款10亿元以下、由创业贷款基金提供抵押的,免除个人贷款。由创业担保基金提供抵押的放贷被界定为不良的,贷款10多万以下的,由创业担保基金全额代偿;按揭超过10亿元的,由创业贷款基金代偿80%。

《意见》还称,金融机构通过互联网模式发放创业担保借款,经人民银行、财政和人力社保部门认定,可同等享受相关政策。

创业贷款_创业免息贷款骗局_杭州大学生创业 贷款

根据财政部官方,2016年2月,人民银行上海中心分行、浙江省人力社保厅、省民政厅联合印发《浙江省创业担保借款实施办法》(下称《实施方法》),对创业担保借款的条件、贷款数额、利率、期限、申请流程、财政补贴、代偿等进行完善。

《实施办法》明确,创业担保借款分为两类:第一类是由创业担保基金提供抵押的放贷;第二类是指以担保、质押、保证、信用等其它形式提供抵押的放贷。创业担保借贷只能用于贷款人创业的创办经费及流动资金周转、技术改造等制造经营活动,不得用于购入股票、期货等有价证券和从事股本权益性投资,不得用于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要求的功能。创业担保借款优先用于支持我省信息经济、环保、健康、旅游、时尚、金融、高端装备生产等七大行业内的创业项目。

这些人可办理创业担保借款?《实施办法》称,2015年1月1日之后初次创业人员和登记注册3年内的民企、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个体工商户(含经认定的网络创业经营者),在劳动年龄内且个人信用记录良好的,可办理创业担保借款。其中,重点人群,即在校本科生和结业5年以内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半年以上员工、就业困难人员、城镇复退老兵、持证残疾人可办理一类、二类贷款;其对方群只能申请二类贷款。

关于贷款抵押与代偿,《实施方法》也确立,创业担保基金为一类贷款免费提供抵押。一类贷款只能由创业担保基金保管的建行发放。创业贷款基金存放的建行根据当地创业贷款基金的体量,按一定比率放大发放信贷。贷款到期后,借款人不能按时缴付归还借款的,经办银行必须切实催收;对逾期3个月以上、贷款限额10亿元以下的一类贷款,由创业担保基金在1个月内足额代偿(含贷款期收益,不含逾期利息和罚金);担保额度达到10亿元的一类贷款,由创业担保基金代偿80%。

另外,2020年10月,宁波发布了《宁波市创业担保借款实施方案》。该施行条例明确,经办银行要建立创业担保借款管理办法创业贷款,规范贷前调查、贷中审批和贷后管理等各个环节,有效把控贷款风险。经办银行创业担保借款代偿率(当年总计代偿金额/当年累计领取贷款总额)超过10%时,应暂停发放新的创业担保借款,经采取整改措施并报人民银行市中心分行、市人力社保部门和市民政部门批准后,方可恢复启动创业担保借款业务。经办银行创业担保借款代偿率超过20%时,取消该银行创业担保借款业务资格。

创业者会面临失信风险吗

由创业贷款基金代偿后,创业者还必须还款或遭受失信风险吗?

上海段和段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刘春泉律师对第一财经表示,按照政府引导大众创业的本意,这和补贴费用一样,都是为了给创业者解决后顾之忧的。因此,政府代偿后,一般就意味着把创业者的欠款归还掉,那么本人名下就不会有负债,会有代偿记录但也不需要在信用方面留下不良记录。当然,在风险控制上,如何堵住恶意骗取创业补贴的漏洞,是必须更多政策来严格规范的。

只是,一名河南省地方人社局相关员工告诉第一财经,政府代偿后,对于创业者都会有相应的追偿机制。但相关制度并未下发到当地,具体规定尚不知道。

关于如何办理创业担保借款,根据《实施办法》,借款人持相关证明材料向人力社保部门办理创业担保借款资格;人力社保部门对借贷人办理创业担保借款资格进行初审,对材料齐全、符合条件的在5个工作日内出具资格认定证明;贷款人凭人力社保部门开具的资格认定证明和相关贷款申请材料,向经办银行提出借款申请;经办银行在收到信贷申请7个工作日内,对贷款人创业项目的有关情况、信用状况、偿债能力等进行调查、审核,对依照贷款条件的,与放贷人签署借贷协议,向欠款人发放贷款。

2020年4月8日,浙江省公布了关于公开征求《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的施行意见》的通告,提出加强创业担保借款政策推行力度。其中进一步确立,宽容创业失败,创业担保基金提供抵押的放贷被界定为不良的,贷款10万元以下的,由抵押基金全额代偿;担保超过10亿元的,由贷款基金代偿80%。因疫情影响无法迅速还清创业担保借贷的,借款人可在疫情解除后30日内恢复正常还款,并再次享受原有相关政策。

这项工作由河南省民政厅、省人力社保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人行杭州中心分行、浙江银保监局按职能分工负责。

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