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的概念

2021-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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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用有广义信用和狭义信用之分。

  广义的信用是指参与经济活动的当事人之间建立起来的以诚实守信为基础的践约能力,即我们通常所说的“讲信用”、“守信誉”、“一诺千金”。

信用的概念

  狭义的信用是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受信方向授信方在特定时间内所做的付款或还款承诺的兑现能力(也包括对各类经济合同的履约能力)。因受信对象性质的不同,信用可分为公共信用、商业信用和消费者信用三种。

  现代市场经济中的大部分交易都表现为信用交易。在我国向市场经济转轨的过程中,信用交易的规模不断扩大,信用就成为现代市场交易的一个必备要素。普遍的守信行为才使信用交易能够顺利进行,经济得以健康运转。同时,信用交易的特点又使其较之传统的现金交易具有较大的风险。为了控制这种风险,任何现代社会都需要一套严格的信用管理体系。只有在这一体系的基础上建立起稳定可靠的信用关系,现代市场经济才有可能持续。

  社会信用体系的建立是一个庞大的社会系统工程,涉及面相当广。建立社会信用管理体系,必须包括广义的信用,这是建立整个社会信用体系的基础和必要条件。在一个讲信誉、守信用尚未成为企业和民众的基本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的条件下,不能想像能够建立起完善的信用体系。然而,建立社会信用体系又不能单纯地建立在诚实守信的道德规范之上,更重要的是要建立对市场主体之间的信用关系管理的整套法律、法规、准则、制度和有效的信用市场形式。

  从一些发达国家的经验看,这些国家普遍具有良好的全民信用教育和信用意识,有完善的管理信用立法和失信约束惩罚机制,有发达的商业化、社会化运作的信用中介服务机构,有信用管理行业的自律组织,这些因素共同构成了社会信用管理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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